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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通行的商业模式

2024-08-12 王柯团队
六种通行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一个极端的高大上的专业词汇,用一个接地气儿的词来翻译,就是怎么合法的赚钱。如果不加上“合法”这个定语,那最好的商业模式非“传销”莫属。

我们看到有一些人潜心研究商业模式,然后举个牌子站在大公司门口定向出售的“逗逼”;我们知道B2C还没有普遍实现盈利的时候,C2B的商业模式就已经烂大街了。始稷以为,真正的商业模式,就像真正的颠覆: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先生的发明一样,你一直在使用中获益,至于是打哪儿来的却未必在意。

商业模式就像足球鞋,一穿上就知道适合不适合自己。无论王健林和马云的“对赌”,还是董明珠与雷军的“悖论”,都是多样化的商业环境中的不同商业模式代表,不在同一频道而已。这正是很多巨头跨界的边线,诸如零售巨头做自有品牌少有屈臣氏这么大、实体工厂做终端店铺难以做到格力这么强,因为商业模式的基因不同,而这些少有的成功案例,也是在产品品类的维度上做了牺牲换来的延伸。因为不在同一频道,没有共同的思维、团队、资源,所以阿里做社交、腾讯做电商都算不得成功。

所以说,找对商业模式,比所谓《定位》重要,比寻找“蓝海”紧迫。找到商业模式就是找对一双跟脚的鞋。从不同的维度,有很多不同的商业模式概念,始稷从最根本的维度上罗列6种通行的商业模式。

一、搬运式

最常见的买卖形态。把广州的服装搬运到长沙来卖;把四川的白酒搬运到北京来卖;把德国的汽车搬运到中国来卖;把淘宝的商品搬到微信来卖……把甲地的产品搬运到乙地来卖,用高端的词汇来称呼就是称经销商或者代理商,俗称“搬运工”。

商业社会中搬运式的商业模式是最多的一种。传统行业中,高大上的外国品牌进入中国都有中国总代理、总经销;大多数高大上的国内品牌都有一级二级乃至三级的经销商;每一个品类的批发市场都供应着成百上千的零售店搬运。对于知名度高的大品牌,“搬运工”是被动的,对于刚起步的小品牌,“搬运工”是主动的。

过去有足够的资本的胆识,就可以做到“搬运工”中的“高富帅”。因为物流、信息都不发达,不对称。当社会闲散资本越来越多、独有资源越来越少、信息传播越来越高效透明、同行的资历越来越深时,一个普通的“搬运工”很难拿到大品牌的经销权,更不要说是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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