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媒体,无非就是为了“内容营销”,这四个字是时下营销界非常热议的话题。在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们争论不休究竟是“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的时候,企业媒体们,倒是笃信“内容必然为王”。道理倒也很简单,企业做媒体,本来就是成本中心,没指望有利润过。
企业们认为,好的内容就会引发受众们的传播,借助社交网络,就可以起到小投入大效果的推广目的。不过,究竟什么叫“好的内容”,本身却是一个颇为令人头疼的问题。
个人看法,对于一个企业媒体来说,应该具备三种特性,笔者称之为“拽酷萌三位一体”。这三点做到,基本上这个企业媒体会很受欢迎。
拽,企业媒体是需要一点拽味的,主要是对自己产品或服务的那种自信,要有一种“我的东西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的强烈的不断的明示或暗示。消费者都喜欢好的产品或服务,如果连制造者都没这个自信心,怎么能让受众接受这是一个好产品呢?这一点要特别向乔布斯学习,他总是能把自家的东西说成最棒的可凌驾众生的东西。
酷,主要是为了迎合潮流,即便是很“传统”很“古老”的东西,也要做出酷感来:怀旧也可以是一种酷。酷说到底是一种时尚,大多数人会追寻符合时尚的东西而拒绝已经不够时尚的物件。如果使用不时尚的企业的不时尚的产品,说明使用者自己不够时尚,这个会遭到很多消费者的厌恶。而有些很传统的企业通过文案和创意,也是能做出“酷”感来的,比如可口可乐就发起过昵称瓶和歌词瓶的活动。
萌,偶尔卖卖萌还是很需要的,必要的时候在无关紧要的地方可以适当自嘲(黑),主要是为了稍许冲淡一下“拽”的感觉。没有卖萌只卖拽的,会让人感觉这家企业高高在上,不好亲近,这在形象锻造上一样会失分。一个很经典的例子是早年的微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这家公司拽和酷兼具,不过一直高高在上,以至于舆论对其有“黑暗帝国”之感。
拽酷萌三个维度中,拽的基石是实际产品和服务,酷的目标是形象工程,萌是侧翼掩护亲和力打造。很显然,最重要的是实际产品和服务。如果这个基石不当,拽了也白拽,反而遭到更大范围上的批评,至于后面的酷和萌,更会成为空中楼阁,很容易被诟病为“唱相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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