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新晃侗族自治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14人,03月25日~04月18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新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或本县内非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4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有岗位一般要求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受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有吸毒史的人员;
8.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9. 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10.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
1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3.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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