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44人,05月28日~06月05日报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经研究,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及条件
公开招聘(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各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选调范围: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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