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汝城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汝城县户籍县外工作人员公告(招5人,04月24日~05月13日报

为落实县委“1136”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县委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强化基层人员队伍配备,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力,促进汝城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按需引进、全面考核,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引进原则。经研究,2026年汝城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引进汝城县户籍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共计划引进汝城县户籍在县外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5名。
(二)本公告及后续各环节公告均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服从安排。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其他条件等条件。
1.具有汝城县户籍(即引进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本方案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具有汝城县户籍);
2.具有汝城县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档次合格及以上并至少一次为优秀;
4.199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引进人选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截至公告公布之日,试用期内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七)不得引进为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引进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办理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引进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中共汝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接受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中共汝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汝城县行政中心A227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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