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42人,02月26日~03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6.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9.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26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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