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3人,12月09日~12月11日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中医药发展事务中心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中医药发展事务中心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健康服务标准应用,中医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中医药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协调促进中医药产业科研成果转化,中药新药研发,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中医药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信息服务,指导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建设,协调服务道地中药材质量
标准体系和产业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职位和计划
(一)选调计划、选调对象范围
邵阳市中医药发展事务中心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人员、事业编制的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务员(参公)编制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参加本次选调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公开选调岗位工作及任职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公开选调对象: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4.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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