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衡阳市广播电视台202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25人,11月11日~11月13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衡阳广电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衡阳市广播电视台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和资格条件见《2026年衡阳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30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0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四)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6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公务员专业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衡阳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认定意见。
需具备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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