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常德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6人,02月12日~02月18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要求,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市纪委监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匹配,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程序,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6名,其中:管理岗位4名,均为管理九级;专技岗位2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常德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常德市市直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中,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具体身份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认定为准。
(二)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近亲属为市州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常德市纪委监委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工作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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