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招6人,05月24日~05月30日报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名单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6〕1号)202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6人(条件详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2026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第二批)》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6.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5月2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5日之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近5年内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采取现场预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现场预报名
2026年5月17日上午9:30―12:00在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文体馆举办“就”在乌海 ・“职”引未来专场招聘推介会,应聘人员在推介活动现场进行预报名。现场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