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8人,08月01日~08月03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同意,资兴市旅游服务中心等单位计划面向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18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服务期限已满的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近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界定方法:要求在40周岁以下须在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截至2026年7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6.截至2026年7月31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7.截至2026年7月31日,在新单位工作、新提拔任命、职级晋升或职员等级晋升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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