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吉首市第四幼儿园秋季招聘公告(招6人,07月09日~07月19日报名)

吉首市第四幼儿园隶属于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是由吉首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园址位于乾州街道兴隆社区团结路,与吉首市芙蓉学校相邻。幼儿园于2026年8月下文批复成立,总投入资金4500万元,占地面积8961.92平方米,建筑面积8908.93平方米,室外面积5640.61平方米。幼儿园现开设23个班级,在园幼儿817名,教职员工98名。开园以来,幼儿园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引领下,在家长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奋力拼搏下,幼儿园办园品质显著提升,先后被评为“湘西自治州示范性幼儿园”、“无疫校园先进单位”、“湘西州平安建设单位”、“吉首市2026年度教体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幼儿园秉承“鼓舞快乐童年・奠基精彩人生”的办园理念,倡导一日活动精细化管理,以“四全育人”贯穿全园工作,构建全面育人、全员育人、全心育人、全程育人的育人体系。以“五美儿童”作为培养目标,培养一美在德,二美在智,三美健康,四美艺术,五美语言的全面发展的幸福儿童。
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教师岗位(5人)
●班主任1名
●副班主任 4名
岗位条件
一班主任(招聘人数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过级证书、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3.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及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的经历,能策划组织各类班级主题活动。有三年以上市级园班主任、两年市级园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经验者优先。
4.有较丰富的家长工作经验。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二副班主任(招聘人数4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及研究、教研、业务学习、公开课等活动,能策划组织各类班级主题活动,有两年以上市级园带班教师经验者优先。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 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 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 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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