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3人)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履行好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6〕56号)精神,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以下简称“市认证院”)结合现有编外人员额度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整合原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和丽江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丽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丽江市粮油质量监测站)于2026年2月批准组建,是丽江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加挂丽江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名(特种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检测岗2名;财务管理岗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岗位(2006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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