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磨憨分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3人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磨憨分公司受某国有企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专员3名,并派遣至该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业务专员(人力资源服务)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市场拓展和业务推进,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如招聘、薪酬、绩效等),协调合同签订及售后服务;处理客户投诉,对接招聘团队满足客户用工需求;确保人力资源操作符合劳动法规,防范用工风险;搭建沟通渠道,处理突发事件(如裁员、劳动争议);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聘用人员主动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三)工资待遇
应聘成功者劳动合同与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磨憨分公司签订,工资待遇为6000.00元/月起(含工资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工资80%标准计发。
(四)工作地点
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具体地点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而定)
(五)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7:00。
二、招聘对象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者需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需具有4年及以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经验,适应长期出差。懂老挝语者优先。
3.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作电脑,熟练使用WORD、EXCEL、WPS、PPT等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7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