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人)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将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8人(限男性),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公开招聘录取后,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或者具有云南省户籍但实际居住地在香格里拉市的(以香格里拉市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为依据);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2日至2007年1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
8.道德品行良好,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9.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10.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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