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盈江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补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2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盈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2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补录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补录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补录22人,限男性。补录岗位为勐腊派出所、油松岭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盏西派出所、那邦派出所、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

三、补录对象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年龄到40岁(1985年6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在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8.懂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9.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录岗位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补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4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