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公告(10人)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做好市容市貌、拆临拆违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城管职权。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2700元+500元绩效元经费标准核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楚雄州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协管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出生(法律专业、财会专业和退役士官士兵优先);
4、身高男性1.65cm以上(含1.65cm)
5、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在城管局做过协管员暨违反协管员相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通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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