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14人)

根据公安专业辅警队伍建设需要,施甸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治处:1名,限男性,负责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10名,限男性,负责治安查缉、安全保卫、参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森林警察大队:3名,限男性2名、女性1名,负责维护林区治安环境稳定。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岁以下,经考核组考察,具备岗位所需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至35岁;
(四)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录用前将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不能胜任辅警岗位工作疾病以及传染病人员将不予录用,应聘勤务辅警人员原则上需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等不合适勤务工作情形,且双目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8以上;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同等条件下军事素质过硬的退伍和专业军人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公安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持用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3年以上驾龄)优先聘用。在公文写作(在各种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计算机方面有特长的优先聘用;
(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吸毒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处以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纹身、患有传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录用的其他规定;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一)被招聘的治安辅警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第一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2800元(含保险、住房公积金),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晋升岗位工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5日开始至名额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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