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怒江州贡山县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17人)

【贡山消防】关于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需要,积极适应“国家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能需要,提升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实战能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84号政府令《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和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实施办法》,经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具体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7名(男性)。其中茨开路消防救援站4名,丙中洛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名,普拉底乡政府专职消防队3名、捧当乡政府专职消防队5名。
02、岗位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年龄18—30周岁(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无纹身。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满足综合应急救援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工作地点在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丙中洛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普拉底乡政府专职消防队、捧当乡政府专职消防队营区。根据季节执勤需要,在全县范围内统一统筹前置驻勤。
03、聘用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有特殊技能者(取得驾驶证B证以上、曾在其他国家机关从事过办公室文秘工作者)年龄放宽至35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病、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6、自控能力强、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7、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凭。
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取:
1、退伍军人。
2、具有消防技能或具有文秘专业、驾驶、计算机等技术专业的青年。
3、地方院校大专生、本科生以及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特殊技能的。
4、具有文体活动特长的青年。
5、所属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6、户籍或现住址在招聘所在乡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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