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湖南长沙宁乡市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选拔生公告(招30人,10月16日~10月30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规〔2026〕5号)和《宁乡市2026―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30名选拔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对象、原则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2026届、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具体引进岗位、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公开引进选拔生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引进岗位资格条件
1.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志愿从事基层建设事业并有较强的基层工作适应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学习能力强、成绩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计划内统招非2026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8)宁乡市内在编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10)在2026年宁乡市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和选拔生引进环节中(体检、考察、公示)放弃资格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1.27周岁以下是指199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的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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