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东安县2026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招45人,05月07日~05月13日报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东安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人才引进目录中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引进人才的年龄规定:副高职称、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学位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认证。
三、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34个岗位45人,详见《东安县2026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gov.cn/)查询。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已纳入东安县范围内编制管理的;
8.被东安县事业单位解聘或本人辞聘未满五年的;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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