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凤凰县2026年公开引进非教育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

按照《凤凰县高层次人才引育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凤人才发〔2026〕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凤凰县2026年度公开引进非教育类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享有以下相关优惠政策。
(一)凤凰县户籍人才引回待遇。本县户籍的“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属于本县急需紧缺专业,参加本县的人才引进,入编急需紧缺岗位后,可享受县财政一次性大学学费补助,标准为5000元/学年(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公费培养的学生除外)。
(二)经济待遇
人才类型 | 购房补助 | 生活补助 | 过渡性租房补助 | |
F1 | 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 3万元 | 每月1200元 | 不超过1000元 每月 |
F2 | “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 2万元 | 每月800元 | 不超过1000元 每月 |
F3 | 其他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 | 仅享受引才入编 | ||
备注:1.关于购房补助:服务期内在凤凰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用房(必须是高层次人才本人与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以外对象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2.关于生活补助: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按年度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3.关于过渡性租房补助:服务期内、购房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年度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
(三)配偶安置。在县工作期间,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解决配偶就业。配偶属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且愿意来县内工作的,在相关政策范围内按身份同城对等安置。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湘西州及各县市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或推荐到同城企业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向县内人社部门提出自主创业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享受贷款扶持等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鉴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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