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龙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招19人,09月24日~09月30日报名)

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龙山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6〕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要求详见《2026年龙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简介表》(附件1)。
招聘信息通过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备注: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信息栏)(https://www.xxl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说明
1.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正在我县服务或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本县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指2007年9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面向2026年、2026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6年、2026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并且在简章发布前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留学回国的2026年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资格。
4.基层卫生院临床中医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
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9月17日(报名时需提交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及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定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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