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洪江区2026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12人,03月28日~04月18日报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外引进或本区内非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2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洪江区2026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7.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有吸毒史或者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洪江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洪江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洪江区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已通过我区以往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2.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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