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5人,03月18日~03月20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6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3.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和专业课程进行认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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