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怀化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怀化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4.在读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工作经历、任职期限、各类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2月20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岗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副科级及以下,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下,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考生选调到全额事业岗位后,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关待遇,不享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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