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事业编】2026年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62人,01月02日~01月04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人岗相适,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岗位、选调计划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除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医务人员、工勤岗位人员外的衡东县范围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目前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技岗,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新聘用尚在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26年及之前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我县教师队伍的中小学教师,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3.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医务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3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衡东县人社局5楼视频会议室报名。
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日至1月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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