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招3人,12月20日~12月24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实行合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共3名,详见附件1。
说明:
1.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10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
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指导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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