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同制】长沙市国资委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招1人,12月09日~12月09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普通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标准及有关政策执行,社保、公积金等按政策规定缴纳。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5.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岗位正常工作的疾病;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长沙市国资委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说明:
1.年龄在25-45周岁,即1978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11月3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在长沙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长沙市国资委委托长沙联合白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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