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商洛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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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8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根据《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发〔2026〕22号)规定,2026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具体的优惠性政策按照《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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