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检验检测院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5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检验检测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列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收发文辅助工勤岗5名。
(二)工作职责:从事单位科室相关辅助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4人,财会相关专业1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具备岗位要求同等能力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待遇为1920元/月,转正后薪资待遇为3600元/月(含购买社会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昭通市检验检测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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