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增强统战队伍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统战部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不限(具有机关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性别:不限;
(四)计划招聘人数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红河州城镇户口,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
(五)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具有奉献、创新、协作精神。
(六)为人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年审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三)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五)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其他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由州委统战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要求网上进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4日—12月3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学术成果等复印件,《应聘诚信承诺书》《报名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以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电子版各一份,发至邮箱hhzwtzbbg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州委统战部+电话号码,联系人:刘波涛,电话:0873—3730466。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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