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东坪镇关于招聘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公告(3人)

昭通市东坪镇关于招聘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公告(3人)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优化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东坪社区1人、凉坪村1人,树叶村1人。
二、岗位职责
按照巧家县社会工作协会和东坪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完成社会救助领域、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等民政相关工作和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三农”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取得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年龄为18至40周岁;
(五)熟悉东坪镇村情民况,持证社工、获得社会工作服务证者、退役军人等人员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一)政治上的“两面人”;
(二)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三)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四)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
(五)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八)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九)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
(十)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行为未整改的;
(十一)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十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含村、社区干部);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社会保险。巧家县社会工作协会统一为聘用社会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所聘用的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励2400元/年;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度考核时不在册的人员不再发放绩效奖励,替补人员满1个月及以上可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持社会工作助理师证的每月增加200元,持社会工作师证的每月增加400元,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每月增加800元,随基本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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