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3人)

云南省迪庆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3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33人,男辅警32人,女辅警1人。
经公开招聘录取后,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或者外地户籍但实际居住地在香格里拉市的(以香格里拉市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为依据);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8年9月6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学历);退伍士兵及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的报考者学历条件放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需2026年1月1日后退役;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CM;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位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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