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1人)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公证处为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公证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方案(2026年)》,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公证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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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公证员,工作内容为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公证业务等。我单位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工作地点在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公证处,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人文社科类专业。
8.持有公证员执业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公证工作的;
7.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父母、配偶)被判处刑罚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5日至26日(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统一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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