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人公告

云县公安局、云县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云县公安局、云县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辅警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专职辅警。招聘的辅警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依法签订合同,派遣到云县公安局工作,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招聘人数为28人。其中,巡特警大队招录5人;警务站招录8人;交警大队招录8人;禁毒大队招录1人;大朝山社区戒毒康复招录1人;爱华派出所招录2人;漫湾派出所招录1人;大寨派出所招录1人;后箐派出所招录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文化(详细要求见附件)。
4.户籍地为临沧市或在临沧市常住1年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或正在执行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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