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通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5人)

玉溪市通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通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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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管理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管理标准: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备勤,主要从事消防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员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5公分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具有林草火灾扑救工作经历优先,年龄不超过30岁;
2、能熟悉使用电脑办公软件的优先;
3、具有消防队伍服役经历、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优先考虑。
4、有A2驾驶证的优先;
三、工资待遇
执行《通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助,此标准随国家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人才,工资适当增加。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正式录用待遇为:4600元/人/月(包括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单位及个人应缴纳部分),单位还额外购买意外险、大病保险,逐年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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