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23年招聘公告(40人)

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2026年招聘公告(40人)
按照《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26〕23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办通〔2026〕3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面向社会招聘救援队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2026年公开招聘救援队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宣威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凤凰山直属中队救援队员40名(其中退伍军人20名,大中专毕业生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6年5月19日止;
6.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限男性,身高为1.65米及以上;
8.限曲靖市户籍;
9.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疾病,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10.在同等条件下,具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并有文字综合能力、退役军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见义勇为等人员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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