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10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
(一)招聘人数:专职消防员10名。
(二)管理标准: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备勤,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执勤值班、消防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自愿从事消防员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消防员学历不限,年龄为18周岁至25周岁(1994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5公分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优先。
三、工资待遇
执行《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一)工资待遇: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正式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其他补助,此标准随国家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人才,工资适当增加。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正式录用后其每月工资为3200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每年免费参加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三)休息安排:每月享受6天带薪休息,其余休假事宜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执行,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四)其他保障:
1.工作期间,食宿、服装、被装均由单位免费提供。
2.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消防员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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