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市属国有企业2026年公开招聘党务干部人事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强玉溪市市属国有企业组织人事干部队伍,促进党务工作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干部、人事干部26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及其部分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党务干部、人事干部共计26人,其中:专职党务管理岗位14人、专职人事管理岗位2人、人事及综合管理岗位10人。详见《玉溪市市属国有企业2026年公开招聘党务干部人事干部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中共正式党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队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7.积极进取,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作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岗位要求
1.专职党务管理岗位:(1)党龄8年及以上;(2)从事党务工作3年及以上;(3)热爱党建事业,善于做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
2.专职人事管理岗位、人事及综合管理岗位:(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2)熟悉劳动用工、社会保险、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从事党务工作、人事工作年限,以近10年来(2026年5月至今)累计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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