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南华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3人)

因工作需要,南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扫码添加小编了解更多考试详情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性别不限)、辅警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口在南华县,且在南华县城有稳定的居所;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26年6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辅警岗位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书记员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辅警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岗位条件
(1)书记员岗位: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及文字录入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2)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3.优先条件
(1)书记员岗位:法律(法学)专业优先;
(2)辅警岗位: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南华县法院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工资3000元/月(含单位缴存的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每年视其工作表现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并结合单位情况对工资进行适时调整。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云南北大门网公示公告水富市中心敬老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