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了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楚医保〔2026〕30号)要求,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是指通过南华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公开选聘或定向选聘,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行义务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监督员与县医保局不具有劳动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县医保局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对入库管理的社会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工作,面向县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及参保人员进行定向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3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包括单位推荐者、个人自荐者)通过县医保局报名,报名材料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县医保局的报名邮箱:nhybsoft@163.com,联系电话:0878—7221859。邮件命名示例:如“张三+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社会监督员《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入库申请表》、《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息采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属于个人自荐的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库资格。
属于单位推荐的申请人,推荐单位应当提前审核被推荐人的报名材料。相关材料真实无误的,推荐单位在《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入库申请表》加盖公章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玉溪市202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