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1人)

玉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平县人民法院现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即书记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书记员1名。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新平县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户籍或生源地为新平县辖区内(含配偶一方为新平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地为新平县,夫妻双方一方在新平县。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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