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6年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聘引进公告(100人)


西双版纳州2026年面向社会和高校招聘引进100名优秀人才,作为党政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招聘引进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西双版纳州发展。
3.具备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符合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规划发展中 政治、经济、文化产业等方面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7.承诺在西双版纳州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第1年作为“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驻村工作队员到村锻炼,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州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 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 吸毒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州直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通过个人和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单位,并服从组织调配。表现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可按照《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择优调任至党政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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