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3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镇沅县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录岗位人员身份说明
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是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或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人民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人民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或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3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实满周岁为准);
5.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和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除名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过不良影响的;
6.本公告发出前已从本院离任的聘用人员;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庭审速录测试、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七、工资、福利待遇
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现执行标准为含五险4000.00元/月)。
八、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填写提交《镇沅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户口册、个人学历证书(证明)及能证明本人相关职业技能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报名时提交一份)。注意事项: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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