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5人)

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适应队伍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人数: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4人、阿用乡专职消防队1人
(三)管理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执勤备战。通过考核后,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
(二)年龄18至25周岁。政府专职消防员持B2或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心理素质及吃苦耐劳精神;
(五)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消防员招聘政审要求;
(六)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具有B2驾驶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具有消防技能人员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及其他补助组成,逐年增资;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三)休息安排:工龄未满一年,每月享受4天带薪休假,(试用期第一个月不享受休假);工龄满一年,每月享受5天带薪休假,享受15天年休假,其余休假事宜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执行,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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