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5人)

巍山县消防救援队伍担负着全县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神圣使命,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切实提高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及火灾防控效率,更好的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1.面向社会招聘直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名(只限灭火战斗员,男性,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
2.面向全县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只限灭火战斗员,男性,分别为大仓镇专职队1人,巍宝山乡专职队1人,紫金乡专职队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专业不限。
5.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应聘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无心脑血管疾病,无关节肢体缺陷,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7.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3.具有消防灭火救援技能等级和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录用情形的。
二、待遇保障
(一)工资标准。
1.直管队员录用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按照现行巍山县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发放,同时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4000元/月(含工资、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同时由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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