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招聘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经研究,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向全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6〕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数量:2名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文职人员(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 中共党员、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及保障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政策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3800元(含单位缴纳五险部分、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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