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残疾人服务协助管理员 3 名。
二、 招聘范围
具有昆明市户籍,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 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三、 工作地点及要求
(一)工作地点
昆明市人民政府(呈贡新区)8号楼;
(二)工作要求
1. 辖区内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扶贫救助、医疗康复、法律援助等服务;
2. 掌握上报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需求和有关信息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培训信息;
3. 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生活及社会保障服务。
4. 完成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上岗后与市残联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用工期限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期满后解除该用工协议,招聘的人员由市残联负责日常管理。
(二)人员待遇
4000元/人·月(含五险)。
五、 报名条件
(一)具有昆明市户籍人员;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咨询审查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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