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28人)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依据依据《临沧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28人,岗位为:勐佑镇、营盘镇、小湾镇、雪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各5人,腰街乡、三岔河镇、郭大寨乡、大寺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各2人。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休假时间由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勐佑镇、营盘镇、小湾镇、雪山镇、腰街乡、三岔河镇、郭大寨乡、大寺乡政府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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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品行良好;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仅限男性);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陆勤人员的体格检查标准。
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以及
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B2驾照以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可视情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因违
法行为或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协助开展消防管理
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1.确定为招收对象后进行1个月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正式录用入职后,月基本工资5000元(含五险一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被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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